文號 | 索引號 | 00548694/2020-00001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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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山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業穩定發展十項措施》的通知
魯山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業穩定發展十項措施》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縣直有關單位,土門辦事處:
現將《魯山縣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業穩定發展十項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2月21日
魯山縣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業
穩定發展十項措施
為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堅持“一手牽兩頭”要求,積極應對新冠肺炎對縣域旅游產業的影響,助力旅游產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戰勝疫情穩定發展的通知》、《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穩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政策意見》(平政〔2020〕2號)精神,結合縣情實際,特制訂以下措施。
一、支持對象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縣域A級景區、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旅行社(以下簡稱“旅游企業”)。
二、支持舉措
(一)財政資金支持
1.縣財政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加快堯山5A級景區、堯山溫泉旅游度假區整改提升,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任務;穩定全縣旅游市場,對符合《魯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域旅游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旅游企業和個人(第二批星級農家樂經營單位),在疫情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評估驗收和獎補撥付。
責任單位:市堯管局、縣財政局、縣文廣旅局
(二)強化金融扶持
2.加強對旅游企業信貸支持,引導銀行機構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加大信貸融資供給,做好受困旅游企業的金融服務。鼓勵縣內各銀行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旅游企業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旅游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責任單位:縣金融工作局、縣財政局、縣文廣旅局
(三)實施稅收減免和緩繳
3.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同時,生產經營特別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由稅務部門依法依程序辦理。
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四)減輕企業負擔
4.對受疫情影響比較嚴重的旅游企業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減免。減收或免收對餐飲、住宿、購物、娛樂、客運、出租汽車等行業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衛生、疾病控制機構對餐飲和住宿行業進行針對疫情的衛生檢驗、檢查,以及對從業人員進行的強制性體檢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衛健委、縣交通局、縣文廣旅局、縣疾控中心
5.積極落實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文件精神,抓緊組織協調和實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工作,確保80%質量保證金在2020年2月底前全部結轉到位。
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
6.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旅游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2個月房租,受益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市場運營方對企業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責任單位:市堯管局、縣文廣旅局、縣國資局、縣住建局
7.受疫情影響,面臨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可申請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延期繳納。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住建局、國網魯山供電公司、縣廣播局、縣水利局
8.受疫情影響,面臨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可申請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會,可視同正常繳存,不影響繳存人員個人權益。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五)支持產業發展,促進就業
9.積極落實旅游企業促進再就業、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稅費減免等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從專項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資金,支持旅游主管部門開展各類旅游技能、服務培訓,帶動群眾穩定就業。
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縣扶貧辦、縣人社局
10.根據市場變化積極調整市場模式,鼓勵旅游企業加強產品創新、引領文旅融合、提升服務品質、創新市場發展,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旅游市場活力。鼓勵景區、賓館(飯店)、民宿等旅游企業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政府提供施工許可等政策支持。疫情過后,加強旅游企業的宣傳工作,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旅游市場活力。
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有關鄉鎮政府
三、其他事項
其他各類因疫情影響而經營困難的旅游相關企業,可參照此措施給予支持。本措施執行期限為發布之日起,至疫情結束后六個月內止。上級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重復的擇優選擇,不重復享受。